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的通知

2017-11-28 10:05:50  

分享到:

冀教职成处函〔2017〕110号

 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教育局:
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》(冀教职成〔2017〕19号),由我厅和廊坊市人民政府主办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省成人教育协会协办、廊坊市教育局和廊坊广播电视大学承办的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,将在廊坊市举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报到时间:2017年12月5日

会议时间:2017年12月6日

二、地点

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81号甲廊坊国际饭店

三、内容

1. 深入落实《河北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6—2018年)》,推动社区教育之火燎原;

2. 河北终身学习在线升级版开通;

3. 河北省2017年“百姓学习之星”、 “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” 和“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(培训机构)”表彰;

4. 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成功组织奖”颁奖;

5. 教育厅领导讲话;

6. 社区教育成果展。

7.12月6日下午“当代科技发展与社区教育”论坛。

四、参加人员

1.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教育局主管局长、职成教科(处)长及相关学校负责人,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社区教育指导中心(广播电视大学)领导、社区教育处室负责人;

2.河北省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、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(示范区)、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基地代表;

3.廊坊市各单位代表。

五、特邀参加单位

1.教育部职成教司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、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领导;

2.北京、天津等外省市代表;

3.省人大、省政协、省文明办、发改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、民政厅、科技厅、文化厅、农业厅、体育局、总工会、共青团河北省委、省科技协会、省妇联、省残联、省老龄委、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和单位代表;

4.省、市新闻媒体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交通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
2.请各市集中组队报名参加,各设区市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,定州、辛集市参会各5人。

3.请各市务必于12月1日下午5:00前将会议回执(附件1)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4.联系方式:

        孙铭泽:0316-2113547;13473160321,

        李红军:0316-2113547;15930684200

        邮箱:lfddbgs1@163.com

        QQ群:274114135

        廊坊国际饭店前台:0316-2173456

     附件:1.参会回执.doc

2.交通路线推荐.doc

 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

  2017年11月24日